"民法學"串講資料
一、如何在考前復習民法?
1.指導思想:(對本書而言)一遍不看肯定不過;看的太仔細也不過。
2.宏觀把握教材:總論,人身權,物權,債權,繼承權,侵權。(其中,總論占35%--40%)3.真正要仔細看的內容是什么?(重點:分類問題)(1)民事權利的分類(2)。民事行為的分類(3)。代理的分類(4)。人身權的分類(5)。債的分類(6)。物的分類(7)。物權的分類(8)。侵權的分類以上八個問題是本書的絕對重點!首先,分類標準;其次,名詞的含義;最后,了解區分它的意義。
4.適當的做真題。
二、民法重點中的重點!
1.民法的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原則。
2.民事法律關系:
(1)自然人權利能力,行為能力。
(2)監護。
(3)宣告失蹤,宣告死亡。
(4)保抵條款無效;明為聯營實為借貸條款無效。
3.代理的范圍。
4.訴訟實效中止與中斷5。人身權中的肖像權和隱私權6。債權中的提存和混同。
7.侵權責任中的歸責原則,八大特殊侵權責任